更改土地用途 城規會嚴把關

【本報訊】施政報告中提出將三十六幅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土地改作房屋發展,但尚要通過城市規劃委員會一關。該會副主席黃遠輝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重申,城規會會按照規劃標準,考慮土地改作住宅發展後對交通、空氣流通影響,及與周遭環境是否配合等因素,再決定是否批准更改土地用途,絕不會因特首意願而成為橡皮圖章。

至於施政報告房屋措施被指遠水不能救近火,反令樓價上升,黃指施政報告首次確認本港房屋有短缺,但問題難以在短期內解決,此與上屆政府曾叫停賣地和停建居屋有關。他又認為,執行物業空置稅非常困難,因為單要界定何謂空置已有爭議,且未必可達至遏抑樓價的效果。

公共專業聯盟黎廣德指,勾地表內不少土地「曬太陽」,應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其中將軍澳68B1區及68B2區及元朗德業街地皮,他建議興建共三千八百個居屋單位,以解市民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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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遠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