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名表弟藏毒囚一年
富商林建名表弟、本港首位擁有揚琴碩士學位的演奏家賴應斌,前年十月被警員截查揭發身上藏毒拘捕後,去年中認罪獲輕判感化十八個月。惟賴在守感化令期間,不出半年即再被警員在街上發現他藏毒,他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藏毒及管有第一部毒藥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慨嘆被告未有珍惜音樂天賦卻染上惡習,令年邁父母傷心不已,考慮他再犯兼違反感化令,決定判監一年。被告聞判後木無表情,到庭旁聽的家人則不停飲泣。
感化期間犯案
被告賴應斌(三十一歲)早前認罪後遭收押,他昨日出庭時樣子顯得很憔悴。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去年中因藏毒案被判感化後,確曾有按指示往見港大心理學教授及接受了首次輔導,對方更指被告並非無藥可救;惟被告在接受第二次輔導前,又抵受不了引誘再接觸毒品,因而在感化期間犯下本案,他現已感到後悔。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原本大有前途,有音樂天賦,○五年更於中國最高音樂學府──北京中央音樂學院,取得揚琴碩士學位,更被冠以影響中國的一百位藝術家殊榮,成績非凡的他理應作育英才貢獻社會,卻誤入歧途令家人大為失望。
裁判官指被告的父母老來得子,兩老現已接近八十高齡,卻仍要為兒子奔波,在被告還押時前往探望,官指「如果父母身體唔舒服想見你都見唔到」;並強調被告「仲有得揀」,勸他出獄後要重新做人,好好利用獄中時間靜思己過,處理好壓力及濫藥問題,不要放棄自己,被告聽罷點頭表示明白。
案情指去年十一月三日約下午三時,被告在灣仔駱克道因形迹可疑遭警員截停搜身,在其電腦袋及銀包內發現不同毒品,包括三個膠袋內含八點二克冰毒、一個膠袋內含零點七七克草狀大麻;另外分別在一個膠袋內的四粒膠囊、九粒片劑及三粒片劑碎片均含有昔多芬(即男性壯陽藥威而鋼),及一個錫紙包內有一粒含昔多芬的膠囊。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直認上述毒品是在廟街以三千多元向不知名女子購得,全屬自用。
案件編號:ESCC 27/13
被告賴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