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作繭春蠶留後着
窮不與富敵,富不與官爭,從來打官司都是財勢人家玩意,除非申請法援,否則上法庭通常冇乜着數。人家有的是錢,可以僱用最出名、最有資歷的明星律師出庭,法官多是名牌擁護者,未聽陳詞,先看陣勢也便心裏有數,在法庭上大衞一般鬥不過巨人。官司輸了不打緊,要賠堂費才是大問題。
丐幫議員為「騙選」一事和梁先生糾纏去到終審庭,法官警告勝算不高,議員仍然堅持,因為他打官司有大狀黨拔刀相助,收友情價;然而他卻忽略了打輸官司的經濟後果,如今法庭頒令議員須負擔數百萬元堂費,如果不能清繳,便要宣布破產,按例連議會議席也要丟掉。
議員以待罪之身選得立法會議席,月來極盡搗亂能事,不少市民早欲去之而後快,礙於議會程序和泛民勢力,敢怒不敢言。議員面臨破產丟席,大家無不竊喜,歡迎議員自殘。丐幫資源有限,難為議員支付訟費,為保席位,必須公開籌募。議員高票當選,應向選民呼籲,找到二萬人每人捐一百,問題便可迎刃而解,議員更可大聲疾呼此舉有如公投,證明他真正擁有市民支持,以後更可橫行無忌。
不少幕後勢力組織肯定樂於為議員捐款保席,助其延續搗亂行動,相信丐幫議員終於還是會化險為夷,繼續破壞議會工作和社會安寧。因此,倘真有大筆捐款,務必着其公開來源,以證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