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前股東否認跣鄭威濤

【本報訊】「板前壽司」創辦人「Ricky San」鄭威濤與前拍檔的股權糾紛案,昨在高院續審。聲稱想出「板前」名字的股東潘嘉聞出庭作供,遭到被告鄭威濤的大律師質疑;大律師指潘嘉聞○六年開始與被告爭拗期間,暗中在港申請註冊板前商標,是「分明想跣佢(鄭)」。潘聽到這一指控即變得激動,高聲搶白說:「我跣佢?你問吓佢我跣唔跣到佢吖!」

潘作供時強調是被告搶註商標在先,他為保護自己和姊姊潘慰的利益才作相應行動。但大律師指,被告已在股東協議寫清楚交代其行動,但潘堅稱被告隱瞞。潘指,他簽協議時並無詳閱條款,如知有此條款便不簽署。

潘嘉聞又稱,九十年代時他從事室內設計生意,為姊姊的味千拉麵店舖做裝修,又做掛名股東代姊持股。至於開壽司店,乃○四年某次與姊及被告飯聚時,眾人想到的主意,潘承認當時無討論股份問題,他曾對招牌用色提供意見,又指被告不懂設計,不相信商標出自被告手筆,但不排除被告一方所稱,曾去過日本與設計師商討。

扒王妻:做人唔好去到盡

原告Fine Elite Group Limited,原為潘氏姊弟持有板前股份的公司,但他們在○七年將之賣予「扒王之王」集團主席李德麟名下公司。但潘嘉聞昨披露,由於他們未能將板前權益注入原告公司,故交易至今仍未完成。李德麟與妻子林景琪連日來均到庭聽審,李太昨在庭外指丈夫買入潘氏股份,除因與潘氏交情,亦欣賞鄭威濤的才幹,她又有感而發:「做人真係唔好去到盡,有風唔好駛盡(巾里)啦!」

案件編號:HCA 1269/08,HCA 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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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威濤昨抵達法庭出席聆訊。

李太林景琪(右)與潘嘉聞(左)為好友,散庭後結伴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