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業主廣州遭「禁錮」

【兩岸組記者廣州報道】一名港人在廣州置業後付費包工頭裝修,期間包工頭跌死,事後被遺屬開天價索賠。雙方前日到當地維穩綜治辦協商,港人事主表明願將事件交法院解決,但死者家屬卻堅持私下索賠,更召來二十多人強行阻止事主離開。港人事主當晚報警,惟警方到場未予協助,綜治辦職員更強留事主過夜。

港人梁先生去年花約百萬元(人民幣.下同)買下廣州東山區啟明二馬路一棟兩層半高舊樓。後支付逾四萬元予四十七歲的湖南籍馬姓包工頭進行翻新。工程去年十月開始,至上月十日包工頭由木梯跌下,着地昏迷,延至同月三十一日不治。梁指死者家屬索二百萬元賠償,後降至六十萬元。梁稱願給予最多二十萬元,惟死者家屬堅持開價。前日下午,梁由律師陪同下到大東街道辦維穩綜治辦協商。律師一小時後離去,死者家屬即召來二十多人,梁被迫逗留,梁報警但警到場反游說他付錢。

綜治辦稱為保安全

綜治辦職員更以安全為由,要求他留一晚,最終擾攘至昨下午近四時,梁先生才能離開。而綜治辦當值人員回應,因雙方仍未談妥協議,為防私下爭執,故安撫梁先生留下。

梁的委託律師表示雙方未有簽訂合同,法律上不屬僱傭關係,梁先生毋須作任何賠償。有廣東省律師則指綜治辦非執法單位,過程中不應協助死者家屬強留梁先生,故要求他留夜已屬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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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一度被禁錮在綜治辦二樓。

死者家屬堵塞綜治辦樓梯,禁止梁先生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