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訴訟敗訴何俊仁長毛需付100萬

【本報訊】特首選舉引發的選舉呈請和司法覆核訴訟,在選舉中落敗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和梁國雄不但終審敗訴,而且輸了堂費。終審法院昨批准特首梁振英的申請,下令何俊仁和梁國雄支付訟費,給私人出錢請律師抗辯的梁振英。何俊仁估計訟費約一百萬元,「長毛」表示最壞打算是破產兼失去立法會議席,特首辦則表示尊重法庭判決。

終院於兩個月前已裁定,何俊仁和梁國雄就特首選舉提出的質疑無合理勝算機會,令特首選舉結果成為定局。

梁振英其後向終院提出申請,要求何俊仁和梁國雄支付訟費給他。終案判決指,在選舉呈請訴訟中,終院看不到何俊仁有何理由不用支付訟費給梁振英。

至於司法覆核訴訟,雖然終院批准何就三項法律爭議進行終審上訴,但上訴結果不會影響特首選舉結果,所以毋須等待上訴結果,已可下令何及梁國雄支付訟費給梁振英;若他們不同意金額,則會再交法庭評定。

梁國雄或破產失議席

「長毛」昨到終院領取判詞後得悉結果,他對整件事感到可笑。若梁振英立即向他索取訟費,而他無法交出,他大有機會被申請破產。倘若他破產,其立法會議席將被褫奪,他會發起街頭募捐,並與何俊仁研究如何攤分訟費。雖然訟費纏身,但他認為自己已盡責任,對打官司不感後悔,更批評法庭在案中只根據法理判案,看不見全面事實。

案件編號:FAMV 21,22,24,25,26,32,33,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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