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達觀:反腐晴轉陰貪官變清官

食品有保質期,過期食用,後果自負。神州御用文人為打造「廉潔大國」煞費苦心,自創出「官員財產保質期」,期內貪官不僅身家可以無限增值,還能為不義之財「洗白白」,日後脫胎換骨,又是一個不貪不腐、身家清白的「人民公僕」。

中共官方喉舌日前發表文章大談反腐,建議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推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設立為期二十年的「過渡期」,分階段由基層開始自下而上逐級實施。名曰「過渡」,實為「保質」,讓貪官有足夠時間把見不得陽光的收入「合法化」。

簡言之,「保質期」因烏紗帽尺碼而異,淨身由小官做起,家底從小吏曬起。換個角度講,九品芝麻官時日無多,要快快貪,二品三品大員大把光陰繼續搜刮民脂民膏,高枕無憂慢慢掠也不遲。

二十年後,無論官大官小,「錶叔」、「房叔」,個個重新做人,立地成佛。惡人變好漢要花三十年,貪官變清官只需二十年。「中國特色」反腐機制既有效又安全,傷老百姓的心無所謂,千萬不能傷了執政黨的筋骨。

陽光法案走樣「晴轉陰」,反腐利器成為貪官保護傘,有此妙計,無官不貪指日可待。二十年後亡黨亡國預言提早應驗,直接把政府大樓裝上鐵門鐵窗,改建成監獄即可。

謝文達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