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蘭酒保涉姦醉娃

在中環蘭桂坊酒吧任酒保的尼泊爾籍男子,去年元旦夜,在酒吧見到一名妙齡華裔女大學生與朋友慶祝,被指先自稱店主向女生提供贈飲,待她飲至酩酊大醉後,尼漢藉詞送她回家,卻疑將她帶往灣仔時鐘酒店「開房」,更涉嫌在無用安全套下將她兩度強姦及一度雞姦。女生事後一度張羅避孕丸,經家人及社工等再三勸導下,三天後決定報警。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今日傳召女事主作供。

尼籍被告Gurung Sanjeev,二十八歲,被控兩項強姦及一項雞姦罪,控罪指他在去年一月二日於灣仔駱克道某時鐘酒店內向華裔女事主X作出性侵犯。

完事後事主肛門流血

控方開案陳詞透露,X在澳洲出生,約八歲時回港接受教育,後返澳洲升讀大學,案發時她休學回港並在一間機構當兼職。去年元旦夜,X約朋友先在尖沙咀喝了兩罐啤酒,後轉往蘭桂坊一帶的POP酒吧,期間被告與另一尼籍男同事不斷與X聊天。約二至三小時後,X飲至大醉,惟其友人已四散,被告遂叫了的士聲稱送她回家,但當X恢復知覺才發現身處時鐘酒店房內,期間被告先強姦、更雞姦她,她感劇痛大叫,完事後發現肛門流血,被告之後又想再強姦她,但因沒勃起而要她口交。

X記得被告曾對她說話,又曾拍打她,她因感害怕而沒有離開。她翌日醒來,得知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便責罵對方,二人並在灣仔一帶嘗試買事後避孕丸。X在被告離開後致電上司哭訴遭性侵犯,獲勸告報警,X又告知母親,家人卒帶她看醫生及見社工,並說服她於同月五日報警。

控方續指,據下榻酒店的職員指稱,兩名尼籍男子送X到酒店,職員表示因房間只供二人使用,其中一名男子才離開。

案件編號:HCCC 174/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案發時在蘭桂坊一帶酒吧任酒保的尼籍被告Gurung Sanjeev被控兩項強姦及一項雞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