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法庭

    挖泥機拆母子屋女作家甩罪

  • 【本報訊】女作家余曉燕(又名余麗莎)聲稱是元朗竹新村一幅土地連房舍的繼承人,但遭人霸佔居住,余遂涉嫌去年十二月僱人駕駛挖泥機掀拆房舍的屋頂,危及屋內一對母子的安全。

    余曉燕(五十七歲)、兩名挖泥機司機江浮(六十六歲)及江賢俊(三十三歲)事後被控,早前在屯門法院受審,裁判官昨日在裁決時指出,由於缺乏證據顯示三名被告的拆樓方式,會導致房屋倒塌傷及兩名事主,故裁定三人的「有意圖而損毀財產罪」不成立,余聞判歡呼:「法官英明!」

    案件編號:TMCC 1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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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被告余曉燕與另外兩名男被告昨同獲裁定脫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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