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和民」始創人遭公司提控
【本報訊】曾成功將外地著名食府「和民」、「牛角」及「夏麵館」等引入香港的飲食界翹楚廖傑民,昨遭飲食集團「株式會社有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民事指控廖在擔任該公司的行政總裁及董事期間,違反擔任該職位應作的責任,要求法庭評估相關損失及要廖賠償,並支付利息。惟入稟狀並沒有詳述廖被指違反責任的詳情,亦無透露索償金額。
離任株式會社行政總裁
廖傑民本年初已從原告公司離職。入稟狀概述了廖於一○年一月一日獲委任做原告的行政總裁。廖傑民接受查詢時稱案件已交律師處理,他不清楚入稟狀所指的事,相信只是公事上的誤會。他又稱,一年前已離任株式會社行政總裁,現專注打理自己的業務。原告方面則指年初有理由相信廖傑民作出嚴重違反其責任的行為,未作即時辯解,只要求即時終止其職務。
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株式會社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是叙福樓集團(管理)有限公司,敍福樓創辦人黃耀鏗的兒子黃傑龍,現時是叙福樓集團的執行董事,他亦是株式會社的董事之一。廖傑民○九年與叙福樓集團執行董事黃傑龍成立株式會社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HCA 2384/12
廖傑民(右)與叙福樓集團執行董事黃傑龍(左)成立株式會社有限公司。(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