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雋永:八達通惡行港鐵有責

港鐵作為八達通公司的最大股東,筆者一直認為,港鐵不能迴避當年八達通出售客戶資料的責任。而對於保護現時客戶在使用八達通時的私隱,港鐵更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可惜的是,八達通公司與各間公共交通機構關係密切,但它只是一間不用向公眾問責、透明度極低的私人有限公司。在八達通的網站內,你看不到公司的年報、利潤的詳情、公司董事成員等資料。事實上,該公司曾以「基於商業理由」拒絕向立法會透露有關八達通的查詢。

處理個人資料的最基本原則,是透明度和知情權,然而,八達通公司存在三個「不」的問題。第一,是持卡人對「個人資料聲明」不知情,絕大部分持卡人均不知道聲明的存在。第二,是「個人資料聲明」的條款極不合理,聲明只是保障了八達通公司使用持卡人個人資料的權利,而這些應用是遠超八達通核心服務的需求。第三,是八達通公司運作不透明,持卡人不知道該公司會如何使用持卡人的個人資料,更重要的是,連該公司掌握了多少個人資料,持卡人都是一頭霧水。

立法會剛修訂了私隱條例,卻沒有將不當使用私隱資料列入刑事檢控範圍,亦沒有賦予私隱專員更大的權力作監管,試問冇牙老虎如何制止各大財團的惡行?

鄧咏駿 新青年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