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懂識人用人管治成功一半
梁振英執政有兩個管治團隊,一個是三司十二局,一個是行政會議。三司十二局是行政班子,是權力班子,這個班子的組成按照《基本法》規定,人選由行政長官提名,中央政府任命,班子的組成不是CY一個人說了算,中央和香江各種政治勢力都參與其事,相互磋商,討價還價,但行政長官的提名權處中心位置,中央也相當尊重行政長官的提名。一般而言,行政長官也不會提名不靠譜的人當問責官員,因此,只要沒有甚麼大問題,中央不會駁回行政長官的提名。
當然,在組班過程中,朝廷也會在某些位子上充當「提名」角色,對此,行政長官也會特別尊重中央。只是中央會十分謹慎小心,會摸清底細,知道被提名人和行政長官的關係尚算和諧,能配合工作,才會表露自己的意見。
行政會議的組成相對比較簡單,根據《基本法》,成員不需要中央任命,而由行政長官任命。行政會議不是權力機構,是所謂「諮詢」或「決策」機構,但仍有不小的管治作用,沒有行政會議在身邊,行政長官就成了孤身一人,就無法形成「決策」,推行政策也無從做起。
多年來,三司和各政策局及行政會議與行政長官一起「共同管治香港」,若三者配合不好,管治就會亂七八糟,甚至會塌下來。然而,三者能否有效配合,「團結一致」,關鍵看行政長官怎麼組班用人。特首懂得識人用人,管治就成功了一大半;若不懂,就必然失敗。沿此思路看CY之管治施政,就知問題所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