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搞作:打橫嚟講:有嘢請問香港警方……
有藝人於本月初出版的大陸雜誌《南方人物周刊》專訪內,透露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影圈的黑幕,在第四十五頁,藝人說:「一回到香港吃飯,二十幾人圍着我,拿着西瓜刀,我自己帶一桿槍,衣服裏還有兩桿槍。我說你們欺人太甚,我已經一而再、再而三地躲你們。後來我是兩桿槍、六個手榴彈對着他們。」文中,另有講及他曾拿出五十萬元請黑社會的人去對付找他麻煩的一幫黑社會,並爆出親自安排「出事」的人「着草」(文中寫為「穿草鞋的」),藝人說:「在酒店打電話,我說沒有身份證的先走,六十人走掉……」
上星期,我在此寫了一篇詢問香港警方,為何不調查藝人軍火來源的短文,嗱!過了一個星期啦!香港警方毫無動靜。
報載,有香港市民到警局報案,要求香港警方嚴查此事,又不得要領,看來,香港警方是否蓄意包庇一個私藏軍火的藝人呢?
私藏軍火是刑事,有永久追溯權的,而手槍和手榴彈從何得來的呢?後來如何處置呢?如何管理呢?香港警方須要向香港市民交代的,否則有危害無辜的可能性呀!
此外,藝人寧願用五十萬元請黑社會辦事,也不信任香港警方,是不是香港警方無能呢?還有,出錢「聘」黑社會,除公然掌摑警方面光外,有否犯法呢?尤其是那些黑人物是沒有身份證的!
香港警方不調查,那保安局應否出來回應呢?如保安局也不處理,我們小市民該問誰呢?又要等一星期?
彭志銘
次文化考古學家,對城中潮語有深入研究,博徵博引,廢官廢人行埋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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