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區僭建石屋租四千

【本報訊】本港市區租金昂貴,有人疑在新界沙頭角禁區政府土地上僭建石屋出租,約一千六百平方呎的獨立屋,月租僅四千元,業主更稱可藉工作為名,替租客代辦及續期禁區紙,吸引不少人租住。有律師更指租客虛報在禁區工作,有機會觸犯刑事罰行惹官非。

有電子傳媒早前假扮租客到沙頭角禁區一帶搵屋,在地產代理帶領下參觀一間面積達一千六百平方呎的石屋,月租僅四千元;但代理承認該處為政府土地,原屬車房,石屋可能僭建,業主約半年前花數十萬元購買而租予他人。

代理指此該類僭建石屋愈來愈受歡迎,又保證被收地的機會微乎其微,「租客唔會有問題,損失嘅係業主。」至於出入禁區所需的禁區紙亦由業主代辦,連續期亦毋須租客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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