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休消防總隊目陳振成今年十月十日至十一月十四日期間,三度在屯門輕鐵站月台向同一名十五歲校服女生露下體兼自瀆。他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三項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在九六年已有相類案底,當時判社會服務令,又指他上次及今次的犯案均受心理病影響。裁判官遂判被告感化一年,以便他接受心理治療。
案件編號:TMCC 4067/12
被告陳振成在九六年已有相類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