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母教女 遞刀譏自殺

失婚中年母親與十三歲女兒相依為命,望女成材卻錯用非常方法教女。見女兒不眠不休打機感憤怒,遂脫去對方身上衣服只餘內衣褲,並企圖將她推到屋外半裸罰企以作懲戒。剛烈女兒不甘受辱,持生果刀威脅自殺,反遭母譏笑該刀無力自殘而遞上菜刀,期間母並用菜刀輕敲女兒背部,最終因母親自行報警而揭發事件,非常母親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獲准保釋至明年二月八日判刑。

無業女被告陳福球(四十八歲),倚靠綜援生活,控罪指她在今年三月二十五日於大埔廣福邨的住所內,虐待其十三歲女兒X。據辯方透露,被告一家於○四年來港定居,因被告和丈夫意見不合離婚,其後她便和X同住相依為命,事發後X獲安排往寶血會兒童村暫住。

曾勸女同仰藥輕生

辯方求情指,被告受抑鬱症困擾,○九年三月曾勸X一同服藥自殺,幸對方堅拒不從;辯方又聲稱,案發後母女關係仍良好。裁判官稱讚X在本案中處理得宜,學業成績亦佳,勸誡被告要用適當方法教女,尤其至親更需好好保護。裁判官先索取被告的精神、心理等報告始判刑。

案情指事發當晚十一時許,被告發現X正在玩電腦遊戲仍未休息,憤而脫去女兒外層衣服,企圖將她推出單位外「示眾」。被脫剩內衣褲的X,掙扎反抗期間到廚房取生果刀,威脅以死抵抗。被告反唇相譏:「你用生果刀殺唔死自己喎!」隨即到廚所拿出菜刀,交予X作「自殺」之用,但X未觸及菜刀,便遭被告用刀背敲打背部,X感驚慌衝進廁所躲避。

由於母女爭吵聲過大,屋苑保安曾登門查看,得悉被告在教女便離去不管。母女隔着廁門幾經討價還價,被告終於屈服,把衣物交還X穿上,終止約半小時的爭執。被告之後自行報警,指X「企圖自殺」,X稍後被送往醫院檢查,身上並無明顯傷勢。警方經調查揭發當中有虐兒情況而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招認事件,並透露誤以為警方能協助她把X帶返大陸生活,始能圓滿解決事件,才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FLCC 2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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