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特權法查特首

  • 倒梁第二波:發起由立法會引用特權法調查梁先生山頂大宅僭建事件,相信還是有驚無險,在建制派奉命保皇的情況下,建議最終仍會被否決。

    不過這次建制派保皇難度甚高。世界各地的議會,多有傳召官員和其他證人就個別案件進行聆訊的權力。咱們的立法會早已預設關卡,將這項監察施政的傳召權力視為特權,需要議會特別審批通過才能引用,以減少無謂聆訊,也避免監察權力變成政治鬥爭工具,同時亦削弱議會監察政府的功能。

    今天立法會是否批准引用特權的準則,據說是以事件是否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為依歸。粗看過往紀錄,比較議會先例,特首涉及僭建事件被指有虧誠信,其中涉及的公眾利益,是否連議員涉嫌性騷擾女下屬都不如?要反對建議,相信需要很大政治勇氣,單以聲浪高低強詞奪理,濫用議席數目,只會把對手推上更高的道德高地。

    山頂大宅僭建事件基本上已查無可查,相信大部分案情已曝光,梁先生宣誓後把從前說話再原原本本重複一遍,強調這是他真心相信的事實,議員又能把他入個甚麼罪名?最後獲罪者肯定不是梁先生或者其他問責官員,而是政府有關部門前線人員失職,未有做好檢查和執法工作。刑不上大夫,損害公務員士氣,破壞立法會和公務人員關係,似乎是議員們更實際的考慮。

    譚榮邦 前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