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雲案合理辯解成關鍵

已轉任商台行政總裁的陳志雲,之前任職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時與其經理人兼助手叢培崑涉嫌貪污,兩人經審訊後被判脫罪,律政司早前在高院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區院續審。該案昨日提訊,控辯雙方現只爭議兩名被告是否有「合理辯解」,法官將案押後明年二月二十日續審,預計審兩日。陳志雲離庭時擔心落雨,陪行的藝人好友王喜即笑謂「唔怕啦,再幫你擔(遮)囉」,但陳即推卻說「今次到我幫你擔」。

控方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代表,陳志雲(五十二歲)及叢培崑(二十九歲)分別聘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及資深大律師黃敏杰代表。

交原審官裁定是否有罪

辯方早前在上訴聆訊時指,無綫知道及容許奧海城邀陳志雲在○九年除夕倒數活動當晚演出《志雲飯局》,無綫也不會天真地認為奧海城毋須支付分文給陳,便能成功請到陳,加上陳對事件無隱瞞,陳對無綫會批准他當晚收錢演出亦無懷疑,上述理由已構成陳接受利益的「合理辯解」。控方則指有關證據不足以令「合理辯解」成立。

但由於兩名被告在原審時無依賴「合理辯解」作抗辯理由,上訴庭因此指示原審法官要先考慮是否行使酌情權准許他們用「合理辯解」抗辯。而到案件明年二月續審時,控辯雙方只會在原有證據上就「合理辯解」此點作出陳詞,再由原審法官重新裁定該抗辯理由是否成立,以及裁決兩名被告是否有罪,預計審兩日。

陳志雲昨如常由藝人好友王喜陪同到庭,而叢培崑則獨自到庭。散庭時眾人離開時,手持縮骨傘的陳,詢問記者街外是否下雨,在之前提訊時擔遮替陳擋雨的王喜笑言:「唔怕啦!我再幫你擔(遮)囉!」陳即回應:「唔使,今次到我幫你擔番啦!」陳又關心王喜狀似衣衫單薄,衣服是否夠暖時,王喜登時喜上眉梢。

案件編號:DCCC1214/1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陳志雲(中)擔心落雨,右手一直持着雨傘,王喜(前)則叫他不用怕,說會為他擔(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