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強制裝兒童椅

【本報訊】交通諮詢委員會昨通過收緊法例,建議四歲以下及體重不超過十八公斤的兒童,乘搭私家車時無論坐在前座或後座,均必須使用兒童安全椅或手提式嬰兒床等設備,預計不多於一萬名私家車車主受新法例影響。香港汽車會歡迎修例,認為可進一步保障兒童安全,但指警方必須加強執法。

交諮會昨討論有關兒童安全的交通法例。根據現行法例,三歲以下兒童乘坐私家車前座時,必須坐在安全椅等兒童束綁設備。政府擬修訂法例,規定私家車車主搭載四歲以下及體重不超過十八公斤的兒童,前座或後座位均要配備安全椅等認可束綁設備。

另外,交諮會通過政府早前提出的「人人暢道通行」計劃,方便長者及殘疾人士使用公共無障礙設施。當局擬於約二百五十個行人天橋、行人隧道等通道加設升降機,包括部分已設斜道的通道。當局計劃於明年一月中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首年申請約一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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