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小氣候:官員爆料 行會益私院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聆訊私家醫院違反批地條款問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被議員質疑以《中英聯合聲明》五十年不變作擋箭牌,基於臨近九七順利過渡的原則,沒有在三間私院土地契約續期時,加入兩項規管條文,錯失加強監管私院營運的時機。有關說法經一夜發酵,變得十分負面,高永文急急再解畫,強調曾翻查當年的續批地契,但未能充分解釋決策過程。

私院批地條款無王管這筆陳年「爛帳」,是前人作孽、後人承受的典型例子,或許,更正確點說,是由前朝港英政府到今日特區政府奉行官員輪調制度的最佳保護罩,決策過程經多名官員經手,到「魔鬼細節」浮現之日,接手官員只能靠睇文件了解決策背景,很多盡在不言中的考量,根本不會載入文件之中,帳委會連日聆訊傳召一眾官員解畫,公務員背景的首長級官員背文件,並無參與當年政策制訂,又能夠交代甚麼真相?更遑論空降局長高永文,靠下屬官員匯報,照本宣科,再加上臨場應變,不講多錯多,只能靠奇迹。

事實上,就算日後帳委會報告對私院批地問題有甚麼結論,用上「遺憾」、「譴責」等重手指控字眼又如何?當年經手的官員不是已退休,就是升遷,年代久遠,責任誰屬,已無從追究,現任官員毋須上身,更成為撥亂反正的制度修補人,直認以往監管私院機制不完善,全盤接受帳委會報告,議員官員「雙贏」收場。

高永文狼忙代前人撲火,其實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答得最直接,她爆料其中一間私院未有趁續契的機會,加入必須提供免費和低收費病床條款,是當年行政會議討論後的決定,並非個別部門自把自為。

人盡皆知,行會議程和討論過程黑箱作業,政府部門只能按行會決策的指示辦事,為何有關私院可獲豁免新增批地條款,箇中涉及甚麼考量原因,真是天曉得,帳委會如要追究到底,確定決策過程是否存在官商勾結,唯一辦法就是動用特權法的尚方寶劍,成立專責調查委員會,查閱有關的行會文件,傳召參與討論的前行會成員,甚或主持會議的前特首,但要取得內務會議的授權,勞師動眾啟動程序並不容易,建制派議員會否支持更是疑問。

政圈中人說,甯漢豪在帳委會會議搬出行政會議做擋箭牌,只說出了決策過程的程序,但外界更有興趣知道當年行會明益有關私院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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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