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法庭

    偷匙竊同學家男生候懲

  • 【本報訊】中五生與同學打波時偷去對方鎖匙,並在一個月後潛入同學寓所偷去一萬六千元現金,但得手後突「肚痛」要如廁,適逢同學母親回家,男生訛稱借用廁所後便慌張離開,同學母親其後發現失竊報警。十九歲被告李俊杰昨於區院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還押至十二月二十八日判刑。被告被控在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闖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恆安樓一單位。

    案件編號:DCCC 8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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