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司紙信勒索懲教員

曾犯強姦的男子出獄後疑翻二十年前「舊帳」,聲稱當時在監獄服刑時遭一級懲教男助理撰寫負面報告,最終令他要加監十天,因而無法為父親奔喪。釋囚涉嫌以「豪哥」名義,多次向懲教助理甚至毫不關事的事主女鄰居發出含侮辱成分的勒索信,信中並附有陰司紙,要求賠償六千五百元。事後男子被控以刑事恐嚇、勒索和洗黑錢等五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譚志堅,無業,四十七歲,控罪指他在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至六月十二日間,勒索任職懲教署的男事主龍世勳(五十二歲)六千五百元,及刑事恐嚇龍當時的女鄰居、即女事主葉穎嫻(四十七歲)。被告另被控於○九年九月至一○年七月間洗黑錢共三萬五千元。

收「豪哥」恐嚇來電

現仍任一級懲教助理的龍供稱,多年工作曾撰寫眾多囚犯的違規報告,已無法記起二十年前,控方所指涉案的囚犯報告內容及起因,亦記不起被告或「豪哥」是甚麼人,只稱收到「豪哥」的恐嚇來電和信件很驚慌,「擔心家人安全」。葉則供稱,接獲恐嚇信及電話受驚,但自己沒欠債,亦不明為何受牽連。

案情指,龍與五十歲梁姓妻子及二十二歲兒子事發時居於土瓜灣某單位,葉則曾住隔鄰。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龍接獲信件內附手機號碼,內容要龍聯絡「豪哥」。通話期間該「豪哥」透露,二十年前他於赤柱監獄服刑時,龍曾撰寫對他不利的報告,指他藏有違禁品,他最終要加監而無法出席父親喪禮,遂要求賠償。龍即時知會上司,警方接手調查。

五日後「豪哥」再致電龍,恐嚇龍若不賠償,他會令龍的家人、鄰居及懲教署帶來麻煩,後又要求龍將六千五百元存入某銀行戶口,龍曾存入空頭支票。警方後來從「豪哥」提供的銀行戶口資料,抽絲剝繭下於同年底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 6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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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龍世勳

被告譚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