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片犯罪法例不容

【本報訊】醉酒鬧事屢有發生,部分人更會做出暴力或犯法行為。香港大學犯罪學碩士兼精神科醫生丁錫全表示,酒精有鎮靜作用,抑制大腦中樞神經,令人自制力下降,做出「平時唔敢做嘅事」,出現暴力傾向,甚至犯法行為。他忠告喜愛杯中物的人士,香港法例絕不接受「飲醉酒」作為犯罪的辯解,醉酒人士須為自身行為負責。

丁解釋,人的心理隱含犯罪衝動,基於法律及道德規範,會管束自身的行為,但受酒精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受抑制,部分人會因疲倦而倒頭大睡,亦有人產生亢奮作用,「成個人好似壯咗膽咁」,胡言亂語,手舞足蹈,甚至做出違法的行為,包括打架或性罪行等。

長期酗酒損腦

丁醫生稱一般人受酒精影響腦部會被麻醉,對外來訊息的接收程度大減,令酒醒後無法記起飲酒前後的情況,產生俗稱「斷片」現象。至於酒量問題要視乎本身基因及體內肝酵素多寡,一個人如長期飲酒,身體會作出調節,分泌更多肝酵素,所以酒量的確可以鍛煉出來。不過,長期酗酒可造成慢性酒精中毒,對腦部造成永久損害,建議酗酒人士盡早向戒酒機構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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