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質疑女童被姦真相

【本報訊】女童稱自十二歲起一年半內,三度遭包括男友在內的六名青年輪姦案,昨在高院續審。現年十六歲的女事主作供稱,○九年起接受社署共三年的保護令,每晚八時便需回家遵守宵禁令。辯方盤問時指事主聲稱的第二及第三次輪姦根本無發生過,並質疑事主為何仍與她認為是危險人物的眾被告在一起,女事主否認。

案件編號:HCCC 1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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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姦案其中一名被告趙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