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點解要用回鄉證

我一直覺得,回鄉證是一件很奇怪的東西:說它是官方證件嘛,但它明明由商業機構代理;說它是過境簽證嘛,但香港與內地不是同一個國家嗎?

小生曾經遺失回鄉證,前往中旅社申請補發,窗口姐姐叫我乖乖奉上五百六十元,我隨口問:「成五百幾蚊,咪貴過香港身份證?」姐姐隨口答:「發身份證嘅係政府,我哋係商業機構。」我隨口又問:「你仲敢講商業機構,邊有商業機構靠代理證件賺錢o架?」當然,小生一向愛護社會河蟹,僅以玩笑口脗說話,姐姐聽後笑笑,不說了。

妙不可言的是,回鄉證還可創造周邊商機。閣下自攜照片前往辦理嘛,窗口姐姐總能找出各式各樣的「肥佬」理由,要麼尺寸不對,要麼背景錯色,再不然就是頭髮遮眼、眼鏡反光等等,總而言之,煩請閣下花數十元幫襯本店快相。

最近,中旅社又獻新猷,要求申請者同時以光碟遞交一張數碼照片,而欲保萬無一失,可以交予特約快相一手包辦;當然,那幾十元費用也是「萬無一失」了。

說來諷刺,如今歐盟居民可以不用證件穿國過境,我們香港人返家鄉卻要另辦簽證。其實,當年香港是英國殖民地,內地政府固有必要另發證件識別北上港人身份,現在香港回歸中國,回鄉證已經不合時宜,取消它,直接用身份證過關好了。

林芸生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