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唔租舖區議員擺街檔

【記者梁卓怡報道】區議員辦事處一舖難求,有區議員因地契條款、租金等種種因素,未能於選區內租用辦事處,惟有定期跨區擺街站。有區議員批評民政事務總署未提供協助,令他們難以反映區內居民意見。

稱地契條款無寫明可租

東區區議會杏花邨選區議員何毅淦去年十一月當選後,半年仍未能於區內覓得議員辦事處,「商場、街市都搵過,但港鐵話地契條款無寫明可以租嚟做議員辦事處,所以即使商場有空舖都唔肯租。」苦覓議員辦半年,何毅淦終於在選區外柴灣一商廈租用一個二百多呎單位,月租約六千元。辦事處與選區相隔一個港鐵站,何慨嘆難以接觸居民,只好每星期帶備枱櫈及易拉架於選區「開壇」設置流動服務站。「無辦法,其實民政署有責任幫手,如果唔係區議員好難反映。」

新任區議員落戶艱難,即使連任議員亦同受影響。南區區議會黃竹坑區議員徐遠華原本租用的一個四百多呎辦事處由月租七千元飆升十倍至月租八萬,徐現迫遷至與選區相隔至少十五分鐘車程的鴨脷洲,借用黨友辦事處辦公。他批評,民政事務處往往受制度限制未能提供協助,建議政府撥出政府場地以作議員辦之用,或為私樓區區議員提供租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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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毅淦競選期間擺街站,當選後情況一樣。(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