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成分鬥吹噓 嬰幼奶粉無王管

港府就立法規管三歲以下嬰幼兒配方奶粉及食品成分,引入營養標籤制度,昨日起展開兩個月諮詢期,準備明年立法。至於涉及業界市場銷售手法,誇大及誤導奶粉健康功能聲稱的問題,由於牽涉層面複雜,港府擬先制訂自願守則試行,觀察業界自律效果,再決定是否立法規管,這段立法過渡期內,嬰幼兒食品安全仍然放任自流,消費者健康難言保障。

嬰幼兒粉奶及食品市場商機龐大,利潤可觀,家長為求子女吸收營養,健康成長,選擇產品不惜腰間錢,業界投其所好,相關產品琳琅滿目,配合形形色色的市場推廣手法,聲稱產品有助「腦部發展」、「軟化便便」和「增強抵抗力」等特殊營養成分,比比皆是。其實,不少嬰幼食品聲稱的健康功能,欠缺科學實證支持,尤有甚者,個別產品的營養成分未能達到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一旦家長購買有關產品,隨時危及子女健康成長。

港府在兩年前實施食品營養標籤制度,並未把三歲以下嬰幼兒奶粉及食品納入規管,據說原因是涉及問題複雜,是否立法規管,由衞生署成立專家小組,參考國際標準,擬訂適合本港實際情況的業界守則,過渡期內只靠業界自律。港府對嬰幼兒奶粉及食品安全零監管,結果亂象叢生,先是審計署透過抽查市面部分嬰幼兒食品營養標籤,發現實際含量偏離展示的資料,更有奶粉添加膽固醇,卻未有科學實證是否適合嬰兒食用,揭出當局的食品安全把關工作存在缺失;其後消委會與食品安全中心聯手,調查市面過百種三歲以下嬰幼兒奶粉及食品標籤,同樣發現不少廣告內容言過其實,誇大功效,有誤導之嫌。

到今年八月,食安中心抽查兩個日本嬰兒奶粉樣本,發現營養素「碘」含量低於世界衞生組織標準,可能影響嬰兒甲狀腺功能,甚至令腦部發育遲緩,估計有逾千名港嬰受影響,港府醫療衞生官員才如夢初醒,聲言立法規管嬰幼兒奶粉及食品標籤。

由「無王管」到展開立法前的公眾諮詢,港府總算着手堵塞漏洞。事實上,業界並不反對以立法方式,規管三歲以下嬰幼兒奶粉及食品的營養成分和標籤,認同有助提高品質及安全,保障消費者利益,但業界認為,基於資訊自由的原則,市場銷售手法與食品標籤是兩個問題,反對港府擬於自願守則中,引入禁止業界為配方奶粉及相關產品賣廣告,向家長提供產品資訊。

及早立法規管嬰幼兒奶粉及食品成分,已是社會各界及持份者的共識,為免阻礙立法進度,港府不應好事多磨,宜採先易後難原則,把食品營養成分與銷售手法規管分開處理,立法之後,業界推出的產品必須符合營養標籤規定,家長在市場選購的嬰幼兒奶粉和食品,均可安全食用,已等於有了質量保證。至於規管業界銷售手法,禁賣廣告,有可能損害公眾知情權,減少消費者獲取足夠資訊選擇產品,港府必須平衡處理,不宜一刀切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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