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臀男非禮判醫院令

【本報訊】患「摩擦癖」室內男設計師張博治,在港鐵車廂內用下體摩擦少女臀部,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昨判刑指被告有八項同類案底,但接納辯方所言,認同他未接受住院式治療,故判他三個月醫院令,在小欖精神病院接受入院治療。官同時告誡被告,若再犯必將判囚。

案件編號:KTCC 5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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