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碩士拍裙底候懲

【本報訊】香港大學碩士男生替女生補習時涉偷拍對方,警方上門搜查卻沒搜獲充分證據,反而揭發他曾三度在輕鐵車廂內利用車匙形狀偷拍器,偷拍迷你裙女郎的裙底春光照片。

被捕男子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三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裁判官將他收押至下月三日,索取勞教中心及心理醫生等報告始判刑。

被告黃聖淇,二十三歲,辯方求情時形容案件實屬不幸,被告是家中獨子,父母全副心血均放在他身上,望他早日成材,他卻因本案留下案底,已是最大懲罰。辯方續指,被告完成學士學位課程後,現繼續在校內深造。據了解,被告現在港大修讀碩士的數學課程。

案情指警方今年五月十日因另一案件,到被告的屯門住所搜查,發現枱上有數碼相機,查問下被告承認用作偷拍用,警方遂檢走相機及電腦檢查,發現他在去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今年五月七日間,三度在輕鐵車廂內偷拍女性裙底春光照。被告警誡下承認去年十月購入一個車匙形遙控器,在電梯及車廂內拍攝裙底照用作自己欣賞。

案件編號:TMCC 28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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