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偷渡男子判囚22月

【本報訊】一名姓莫香港男子牽涉一宗入境詐騙案,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二十二個月。案情指被告前年兩度把自己的登機證,交予兩名內地人士,協助他們偷渡,共獲取一萬二千元報酬,但兩名偷渡客均事敗,經香港入境處調查後,發現兩人所用的假證件及登機證均載有被告的姓名。

案情指前年四月,一名內地男子在香港國際機場登機前往溫哥華期間,被香港入境處人員揭發他使用偽造香港身份證及特區護照;而前年十月,另一內地男子從澳門經台北前往多倫多時,亦被台灣當局發現他使用假香港證件,交由香港入境處處理,經調查後,發現兩名偷渡客的假證件及登機證都載有被告姓名,入境處遂於去年九月在羅湖管制站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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