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柙與女慶生工人監七月

【本報訊】灣仔警署兩個月前發生走犯事件,涉案的地盤工人昨在東區法院認罪,並聲稱當晚逃走是想盡早回家慶祝女兒的生日。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判他入獄七個月。三十五歲被告蔡炳超,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在合法羈押下逃走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等三項控罪,指他今年九月十日在灣仔一商場電話店叫囂搗亂,翌日凌晨於灣仔警署被羈留時逃走及拒捕。

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吳家輝,三十二歲;陳凱廸,三十四歲;李錦偉,三十歲,因涉在警署探望被告時製造混亂,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行為,但控方聽取法律意見決定撤銷三人的控罪。

案件編號:ESCC 33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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