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業照舊無王管 阿珍自有後來人

走咗一個阿珍,仲有無數個阿珍。阿珍係乜水?咪就係嗰個喪鬧內地遊客,以「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金句聞名全國嘅港產惡導遊囉。

呢,一個來自內地嘅四日港澳旅行團,尋日完成最後一日香港行程,下一站係「過大海」去澳門,男導遊把握最後機會推銷一百蚊一個嘅洋紫荊花瓶,點知冇乜人吼,導遊大發晦氣,竟然亂踢行李,又將團友早餐掉落地,甚至報警聲稱被團友推跌喎。

事實又係點呢?警員到場翻看閉路電視,證實係導遊自己仆倒,與人無尤。不過咁,團友雖然討回清白,但明言對香港旅遊大失所望,見過鬼怕黑,以後未必再嚟咁話。

今時今日,咁嘅服務態度點得o架。香港假假哋都係國際大都會,咁樣待客,乜鬼形象都丟晒啦。香港《導遊作業守則》講到明,導遊必須遵守職業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或誤導旅客購物,呢位惡導遊硬銷商品已經唔啱,對團友發晦氣係錯上加錯,最後仲要惡人先告狀,報警老屈團友,更加係匪夷所思。當年阿珍雖然惡頂,但動口不動手,呢位男版阿珍一鬧二踢三老屈,直頭係青出於藍喇。

話時話,香港旅遊業烏煙瘴氣,欺客醜聞層出不窮,唔通無王管咩?有就有嘅,不過形同虛設啫,官方嘅旅遊事務署,半官方嘅旅遊發展局,仲有業界嘅旅遊業議會,都係擺設咋,尤其係旅遊業議會,話就話係自律機構,其實自己人管自己人,根本就係嘥氣。當年阿珍事件引起廣泛關注,香港旅遊業臭名遠播,當局為咗補鑊,裝模作樣進行檢討,仲提出唔少建議添,其中一個建議係成立法定機構「旅遊業監管局」,統一規管旅遊業。但唔知點解,到今時今日都未有下文,可能係不提起就表示不存在啩。

旅業亂成咁,導遊惡成咁,主管嘅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要負起最大責任。局長蘇錦樑話喎,旅遊業係香港經濟四大支柱之一,政府非常重視旅遊業嘅發展,會喺不斷改變嘅環境中完善監管架構。嗱嗱嗱,講多無謂,食多會滯,唔該蘇局長坐言起行,盡快落實監管措施,否則再咁拖落去,睇怕等唔到下輩子還,旅遊業呢碌柱好快就會折斷嘅喇,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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