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擾法諮詢報告出爐

【本報訊】被譽為「新聞界二十三條」的纏擾法,其諮詢報告昨日出爐,政府一共收到五百零六份意見書,當中四成六表示支持引入纏擾法法例,而三成五則表示反對。有份提交意見的傳媒組織及記者組織,一律反對制約纏擾行為,或者應該向新聞界提出豁免。但大律師公會就反對為新聞界提供免責辯護,擔心豁免遭新聞界濫用。

政府在去年開始就纏擾法立例諮詢各界意見,諮詢期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結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經過整理後,昨日向立法會提交諮詢結果文件,政府在諮詢期間一共接獲五百零六份意見書,贊成立法的比例較反對為多,四成六意見支持引入纏擾法,三成五表示反對。部分傳媒機構表示,政府建議的纏擾法法例,令追蹤等採訪行動容易變成非法行為,擔心新法例嚴重窒礙新聞自由,又指一旦立法後,就算事後證據不足,新聞採訪活動已被終止。

大律師公會則指出,反對為新聞界提供免責地位,認為此舉會任由記者以他們選擇的方式追訪任何人,造成濫用豁免地位。亦有金融服務界人士認為,立法後債務人可以用「驚恐」、「困擾」等理由避開收債,甚至拖延還款,表明反對立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由於公眾對纏擾法意見紛紜,政府當局會審慎研究收集所得的意見,以制訂合適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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