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漢遭割頸留25厘米疤

無業漢今年二月在大埔一間投注站賭完夜馬後,涉嫌在附近一間食店無故向一名正與兩名女友人「撐枱腳」消夜的胖漢箍頸,再用利器鎅胖漢的頸後逃走,離奇遇襲的胖漢大量出血,要留院四日,其頸留下長達二十五厘米刀疤。警方接報調查,在案發八日後拘捕無業漢,他否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當晚與事主消夜的其中一名女證人作供指,被告施襲前和後都曾向她奸笑,令人心寒,故對被告樣貌印象深刻。

四十一歲被告鍾志輝,被控二月十五日在大埔廣場地下萬利小食店外意圖使三十五歲任職售貨員的事主胡遠輝受嚴重傷害。

控方指,胡當晚約十一時與兩名同任售貨員的女友人到涉案食店消夜,三人坐於食店外面,兩名女友人分開坐在胡的左右,突然有人走近並從後向胡箍頸及以利器鎅胡的頸後逃去。警方於二月二十三日在被告的廣福邨寓所附近拘捕被告,他承認案發前曾到食店旁投注站賭夜馬,但約十時已回家,聲稱與案無關。

不識被告 離奇遇襲

但控方稱,大埔廣場投注站電腦系統顯示,被告當晚九時許在投注站存十元入其投注戶口,並投注第六場,閉路電視顯示被告在當晚十時五十分才離開投注站,並朝涉案食店方向行去。

事主作供指他沒有與人結怨,亦不識被告,當時他感到有人大力扯其頸,坐身旁的女友人莊寶貞則大呼救命,他轉身見到一名男子正離開,但看不到對方樣貌。事主摸到頸已大量出血及感到劇痛,驚慌起來大叫:「大鑊啦!報警啦!」

事主透露現時仍需做物理治療,右肩失去知覺且不時麻痹,頸部活動能力下降,事發後亦不敢坐在路邊吃飯,並常感到遭人在後面跟着,他也不敢去游泳,怕他人見到其疤痕以為他是黑社會成員。莊作供說當時看到被告行近站在她與事主之間,並見到被告先後望向他們及對着她笑,被告後來箍事主頸及向右邊鎅了一下後急步離去,但被告行了數步後再轉頭笑着回望莊等人,然後再逃跑。

案件編號:HCCC 2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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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胡遠輝昨日出庭講述當晚離奇遇襲經過。

事主當日被割頸受傷送院,痊愈後留下二十五厘米疤痕。(資料圖片)

被告鍾志輝(右)在案發八日後在其大埔廣福邨寓所附近被警方拘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