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之聲:應推動節能代步工具

隨着環保意識日漸提升及油價上漲,節能及排放廢氣量低的交通工具日漸普及。在眾多新產品中,電動滑板及電動單車已成為不少市民的代步工具。然而,在號稱「國際大都會」的香港,市民卻被禁止使用此新穎產品。

電動滑板及單車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逐漸流行,基本的設計是在滑板及單車上加設電池及電動機,藉電力推動前行,使用者不但可節省體力,亦可以更快的速度前進。

由於新一代的環保代步工具價廉物美,十多年來甚受各城市人民歡迎。在中國內地,現時有多達一億二千萬部電動單車在各省行走。在荷蘭,電動單車的銷量由二○○六年的四萬部,跳升至○九年的十五萬部,每八名單車使用者中便有一名使用電動單車。此外,台灣政府更向每名購買電動單車的市民補貼三千元新台幣,以鼓勵市民改用環保的交通工具。

按照現時香港政府的政策,任何電動滑板或電動單車如在道路上使用,均須領牌;而領牌之前,須通過車輛檢驗,例如符合照明系統、煞車系統等規定的標準,以評定該車輛是否適宜於道路上行走;其使用者亦須持有電單車及電動三輪車的有效駕駛執照。目前本港有售的電動單車及滑板,均未能符合以上法例要求。

與此相比,台灣及英國政府卻允許時速上限二十五公里、車身重量不多於四十公斤的環保電動單車在單車徑上行走。由此可見,香港政府完全漠視時代的變遷及市民的訴求,以僵化的思維扼殺市民使用環保代步工具的權利。

香港獨特的居住環境,其實是極適宜使用節能交通工具的。不少市民的居住地點距離鐵路站只有一至兩公里,但由於步行耗時又費力,市民惟有先乘搭短程的公共交通工具,再轉乘集體運輸工具,才能到達工作地點,費用高昂。若市民可使用輕便的電動代步工具,既可減省交通費,亦可減低公共交通系統的負荷,對於市民及政府而言,絕對是雙贏方案。

政府必須打破抱殘守缺的思維,與時並進,引進環保交通工具,造福人民。

陳偉業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