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聽我講:優化制度善用地區設施

香港是一個多元、活潑多姿的城市,文化活動豐盛,康體活動亦遍地開花。為讓社區資源發揮更大效益,民政事務總署檢討了社區會堂、社區中心設施的管理政策,陸續採取措施,確保地區善用資源,方便市民參與各式各樣的活動。

民政事務總署去年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審視各區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的運作事宜,提出二十四項建議,理順租訂、費用豁免和懲罰等制度。經諮詢各區議會的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後,正陸續落實這些新措施,包括:

─租訂制度方面,為確保設施的時段能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法分配,各區全面推行抽籤方式,並每兩年檢討各項分配時段的安排,以符合當區社群的期望和需求。

─各區應規定獲豁免繳付費用的申請機構,在活動完結後一個月內遞交核證的帳目報表,以及抽樣查核獲豁免繳付費用的活動,確保活動並沒有帶來收益。

─各區設立一套公開、易為申請機構和租用者明白的監察機制,確保設施得到善用,當中包括定時巡查及突擊巡查。工作小組亦建議推行違規記分制政策。

普羅市民對社區設施的需求日益增加,我們不僅會提升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的管理,亦會繼續優化及增建設施,為地區締造更美好的生活環境。未來數年,平均每年便約有兩所新會堂投入服務,為社區帶來更多活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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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