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姐殺手重審囚終身

【本報訊】裝修工涉於前年,一個月內用染有哥羅芳的毛巾焗死兩名鳳姐後,掠去她們財物,他早前在高院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但上訴得直,案件獲發還高院重審。而案件經重審後,六男一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六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其中一項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至於另一項謀殺罪則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罪成,法官隨即判處被告終身監禁,並斥責他是極度危險人物。

不足一月攞兩命

二十七歲被告康子賢,分別被控二○一○年一月九日在觀塘宜安街一單位內謀殺四十七歲女子關淑儀,及在同月三十一日,在土瓜灣一單位內謀殺三十七歲泰籍女子黃愛珊,惟涉及關淑儀的一項謀殺控罪被裁定不成立,但誤殺罪成。

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外表與普通人無異,但卻是一名對性工作者極度危險的人物,被告使用哥羅芳焗死一名鳳姐後不足一個月,再以同樣方法殺害另一名鳳姐。法官又指被告於警方會面記錄及兩次審訊中均表現得毫無悔意,最終就謀殺罪判處被告終身監禁,誤殺罪則判監十四年,刑罰同期執行。

法官特別點名稱讚負責此案的西九龍重案組高級督察黃震宇(現升職總督察)及刑事偵緝警長談啟泰,指兩人的努力使案件被揭發後四日便被偵破。黃震宇對獲法官讚賞感到非常高興,但他把功勞歸於其他有份破案的警員。

案件編號:HCCC 3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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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晉升為總督察的黃震宇(左)對法官稱讚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