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巴司機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駕駛巴士進入小西灣巴士總站時,疑因無留意前方有一名新巴司機正幫同事「睇位」,結果把該名行家撞倒捲入車底輾斃。被告黃少儒(五十九歲)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控罪,經審訊後昨於區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不小心駕駛則罪成,被判罰款四千元及停牌半年。法官判刑時表明即使任何判刑亦無法令死者復生,亦不能以判刑多少去衡量死者的價值。
案件編號:DCCC 551/12
黃少儒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判罰款和停牌。(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