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申70萬打官司獲准
【本報訊】商人陳振聰爭奪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敗訴,又遭稅務局入稟追討○五至○七年間高達三億四千七百多萬元利得稅,以及過去七年間共六十六萬元的物業稅。
陳作出反擊,就稅局應否延長對他追稅的期限提出司法覆核,而稅局早前在司法覆核案中上訴得直,陳欲向終審法院提出申請上訴許可,該案亦已排期本月二十日處理。但因其資產已遭凍結,故其代表律師昨於區院,要求法庭批准陳可從被凍結資產中動用七十萬元作訴訟費用,獲法庭接納。
陳振聰昨未有出庭,由其四弟陳振國到庭旁聽。代表陳振聰的資深大律師陳景生在庭上透露,陳振聰及有關人士持有的中半山楠樺居地皮,早前已找到買家,並以三億八千萬元放售,原訂上月三十一日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惟稅局於十月三十日前取得禁制令,禁止陳振聰出售物業,但稅局後來又改變初衷,撤回禁制令,讓陳振聰可以繼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