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SSD政策荒謬之處

曾蔭權時期遺留下來的額外印花稅(簡稱SSD)政策,已有其不公之處,沒料到新政府非但未能撥亂反正,反倒還要變本加厲。

舊有的SSD政策,如果購入的樓房要在兩年內出售,便要繳交懲罰性的稅款,最高達百分之十五。設若有一位賢孝青年,他省吃儉用儲下六十萬元作首期,買下一所價值二百萬元的樓宇自住。買入樓宇的半年內,不幸發現自己的父母患有惡疾,他甘願馬上售樓套現,替家人延醫診治。若能以原價售出,他應可取回六十萬元。但額外印花稅的政策是不分好歹,不管你死活,在指定的年期內售樓,就一律須繳納某一百分比的稅款。如此一來,這位賢孝青年便須繳付樓價的百分之十五,即三十萬元作懲罰稅。至於他繳稅後所剩的金錢,是否仍足夠替家人支付醫療費,則只有天曉得了。

人們常說香港有地產霸權,是樓奴遍地的城市。不少港人一生最重要甚至唯一的資產就是自住的樓房,除此以外,很可能已一無所有,一旦有何風吹草動,有甚麼特別需要,賣樓救命幾乎是唯一的方法。尤其是今日世界的經濟環境,是前所未有的非常時期,次按風暴、歐債危機、量化寬鬆政策,都是一堆堆待燃的炸藥,我們不知何時會殃及池魚,何時要加入失業大軍,何時需棄樓自保。

如今強化版的SSD政策,還要將年期延至三年,最高的懲罰性稅項加至百分之二十。此舉在打擊炒家之餘,會否累及無辜?上述的措施是否尚需改良?筆者誠望政府三思。

陳偉強 理大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