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智障女非法性交兩男罪成

【本報訊】有輕度智障的十五歲女生早前與同有輕度智障的十九歲男友在對方家中發生性行為,及後男友的一名卅五歲男友人亦想「分一杯羹」,遂在去年二月駕車載着二人到屯門山邊後,女生則輪流與兩男「車震」性交且無用安全套。兩男事後被捕,早前在區院承認共三項與無精神行為能力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法官昨判任運輸工人、同樣有輕度智障的次被告葉銳華(三十五歲)監禁八個月,指法庭需保護無能力保護自己的人士;至於十九歲首被告梁頌賢則要再押後至本月二十六日判刑,期間法官要再索閱他的教導所、勞教中心等報告。

案件編號:DCCC 641/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兩名被告葉銳華(左)、梁頌賢(右)昨乘囚車出入,梁要押後至本月二十六日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