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稚子偷奶粉 賊爸六罪囚1年

有十四次盜竊案底的綜援漢一個月內在多間超級巿場偷竊奶粉等,被盜貨物共值逾四千八百多元,其中兩次,男子更帶九歲兒子犯案,期間用對講機遙控兒子行事,結果父子當場被擒獲。賊爸爸昨於屯門法院承認六項盜竊罪,求情時稱兒子倚賴要由他照顧,望獲輕判。惟裁判官嚴斥被告教壞兒子,樹立極壞榜樣,裁判官最終判被告重囚一年。

被告李卓輝,三十二歲,綜援受助人,涉及三宗盜竊案共六罪,指他在今年十月九日至十一月二日間,六度於港九五間超市內共偷十九罐奶粉及四包凍蝦。

官責立極壞榜樣

當中兩次,即在十月十二日及十一月二日,均帶兒子到荃灣同一間超市偷奶粉,其子在案中未被檢控。由於案中尚有八罐奶粉未尋回,官令被告另須賠償一千七百多元予該超市。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現任妻子育有一名初生兒子,由於妻子不願照顧他跟前妻所生的案中九歲兒子,故被告「不可」入獄令長子孤苦無依。但此舉未能打動裁判官,法官認為被告利用親兒犯案,樹立極壞榜樣,更直言乍聽案情時,對被告所為也感震驚。

案情指被告在十月九日,先後於中環的兩間超巿及柯士甸道圓方的一間超巿內,盜竊共值一千八百多元的七罐奶粉,由於中環的超巿職員已在閉路電視發現被告盜竊,他在同日稍後再返該超市徘徊時,被職員報警拘捕。至十月十七日,被告再出動到旺角的超市偷四包急凍蝦,離開時觸動警鐘被捕。這兩案已先後在東區法院及觀塘法院提堂,被告均獲准保釋。

惟他在保釋期間,再於十一月二日帶同九歲兒子,並出動對講機往荃灣的超市犯案,被告不出手,卻用對講機遙控兒子在貨架上取走四罐奶粉放入兩個尼龍袋內,再指示兒子拖着兩袋贓物離開,結果兩父子在超市外被巡警截獲,並在二人身上檢獲對講機。警誡下被告自爆早在十月十二日亦曾在同一超市,與兒子以相同手法盜去八罐奶粉,被告因而被控第三宗盜竊案。

案件編號:ESCC 3929/12、KTCC 5759/12、TMCC 3658/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