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假結婚賺錢港男囚13月

【本報訊】一名香港男子十五年前及十年前先後與一名內地女子及一名泰籍前家傭假結婚,以助兩女在港定居,藉此賺取數千元酬勞。該港男今年中被入境處拘捕,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判監十三個月。

被告林寶安,四十四歲,案情指他於九七年及○二年,由不同中間人介紹,先後跟一名來自廣東省英德市的內地女子及一名前泰傭假結婚,以協助她們在香港定居,從而分別賺取三千元及一千元酬勞。據知男被告僅和該內地女子見過一次面,便假結婚,入境處人員收到情報後,於今年年中把他拘捕。

據入境處統計,至今年九月,有逾一千三百五十一名人士因假結婚而被檢控,一般被判監四至三十二個月。入境處指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展開調查,取得足夠證據後會檢控有關人士,強調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被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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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已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調查假結婚個案。(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