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青少購買倡便利店賣酒須領牌
【記者張恬怡、何耀其報道】酒牌局為進一步檢討本港現行的酒牌發牌制度,上月到外地進行考察,有酒牌局成員表示,本港現時並沒有對零售層面的售酒活動進行規管,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可輕易於便利店或超級市場購買酒精飲品,認為政府可參考新加坡及歐美等國家的做法,要求便利店、超級市場等零售店舖必須領取酒牌,才可出售酒類。有青少年團體表示,青少年酗酒問題一直存在,少女暴飲的情況更愈趨嚴重,歡迎有關建議,認為可減少青少年購得酒精的機會。
酒牌局成員上月中到新加坡進行為期四天的考察活動,了解當地的酒牌簽發及監管制度,預計最快一至兩個月完成有關考察報告。
酒牌局成員黃傑龍表示,新加坡、加拿大及英國等所有售酒零售點均須領取酒牌,但本港目前「唔夠歲數可以去超市買酒,去酒吧就唔得,一度好嚴、一度好鬆」,建議本港可參考外國的做法,考慮於零售層面規管酒精的銷售,便利店、超級市場等零售店舖須領有酒牌,才可售賣酒品。黃指,飲食業界並不反對有關做法。
香港青年協會全健中心督導主任徐小曼表示,青少年可輕易於便利店買酒,令他們的危機意識降低,故贊成零售商店須領酒牌,才可出售一定含量的酒精飲品。
擬進一步收緊樓上吧發牌
另外,本港樓上酒吧愈開愈多,但卻引起不少治安問題,就規管樓上酒吧,酒牌局將擬訂一套酒牌申請指引,進一步收緊樓上酒吧的發牌標準,當中包括建議限制商住大廈內發出的酒牌數量,只可為大廈總樓層的一半,藉此減少每幢大廈的樓吧數目。不過,有經營樓上酒吧的負責人指,酒牌局如進一步收緊發牌制度,最後或令不少樓上酒吧結業。
酒牌局研究要求便利店及超級市場領有酒牌才售賣酒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