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柙少女轉監房看管

【本報訊】屯門法院大樓內早前發生的「劫犯大案」,十五歲離家出走少女被解上法庭聽取社會福利報告時,她的三十歲男友涉夥同三名男同黨在大樓內劫犯,五人早前已分別被控逃離羈押、襲警、協助及教唆在合法羈押下逃走等共五罪。其中涉嫌越柙的女被告昨被解上屯門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將她由少年羈押中心轉交監房收押看管,獲法庭接納。案件本月十九日再訊。

報稱無業的姓靳女被告,被控一項在合法羈押下逃走罪,指她於今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屯門法院地下升降機大堂,於社會福利署署長的合法羈押下逃走。同案四名男被告依次是靳的男友陳士傑(運輸工人)、黃偉健(十九歲、無業)、十五歲姓梁無業少年及十五歲姓羅無業少年,昨日毋須到庭。

案件編號:TMCC 32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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