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中學男教師提議駕車送十七歲女教友回家,途中在停車場涉嫌兩度攬着女方臀部抱起她,及用手掌在其左胸打圈,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罪成,案件昨在荃灣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為人師表,又是事主的長輩,卻無法自制並作出非禮行為,實在咎由自取,判監無可避免,遂判被告入獄三十日。
二十七歲被告王仲偉,被控今年五月二日在荃灣麗城花園一期停車場內非禮十七歲女事主。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受到很大懲罰,其同事、校長及教友均有撰寫求情信,並對被告有高度評價。
案件編號:TWCC 20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