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商反對禁賣廣告

政府就規管奶粉及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制訂守則諮詢公眾兩個月,從三方面着手,包括建議全面禁止奶粉商推廣三歲或以下嬰幼兒配方奶粉;奶粉及嬰幼兒食品若作出營養和健康聲稱,如「DHA有助腦部發展」等,須提供科學實證;產品要符合國際食品標籤規定。當局擬由業界自願遵守《守則》,但大型奶粉商對此作出抨擊。

美贊臣昨表明不支持,認為應立法規管健康聲稱及標籤,並反對當局限制業界就六個月以上奶粉(俗稱大仔奶)賣廣告。

美贊臣大中華區高級副總裁麥杰華昨批評當局,「將聲稱、品質和營銷三範疇以捷徑方法(守則形式)推出,是落錯藥。」又對港府上周突然推出《守則》表示憤怒,當局草擬期間無通知業界,美贊臣很難支持。他指,以自願《守則》規管健康聲稱及食品標籤的做法荒謬,認為應立法規管此兩範疇。

美贊臣全球法規事務及營養科學副總裁Peter Van Dael稱,不應限制業界宣傳「大仔奶」,強調消費者有權獲得足夠資訊選擇產品,又指歐美國家亦不全面禁止賣奶粉廣告。

港僅成半純母乳餵哺

本港嬰兒以純母乳餵哺到四至六個月的比率僅一成半,當局擬透過《守則》推廣母乳餵哺及嬰幼兒食品安全。美贊臣委託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到九間母嬰健康院訪問約五百名育有三歲以下子女的母親,發現近八成人曾餵母乳,當中一半在六個月內停止餵哺。受訪媽咪表示,主要困難是與工作有關,其次是乳汁分泌不足及缺乏公共餵哺室等配套設施。僅百分之零點四表示因廣告影響而選用嬰兒配方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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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Van Dael指出,港府禁止「大仔奶」賣廣告是剝奪消費者獲取資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