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難發現心跳異常
【本報訊】私家醫院以掛單醫生提供服務為主,他們不會長駐私院。因應不少私院近年以接生為主打服務,又曾發生產婦突病情有變,但主診掛單醫生已離院的事故,衞生署在實務守則中加強私院緊急召喚醫生應付突發事件的安排。
私院須有醫生隨時候召
衞生署表示,根據「私家醫院、護養院和留產院實務守則」,提供急症服務的私家醫院,任何時候須至少有一名醫生在院內當值。在婦產和初生嬰兒服務方面,私院須訂有在緊急情況下,可安排兒科醫生隨時候召救治病情嚴重的嬰兒;醫院亦須安排婦產科醫生當值處理緊急事故,如有需要,婦產科醫生須在三十分鐘內到場。
今次事件中不幸死亡的女嬰,產前檢查正常,但出生不久即半邊心臟不跳動。兒科專科醫生梁平指出,嬰兒出生後短時間內出現上述情況,有機會是嬰兒有先天性心臟疾病,亦可能胎兒缺氧,例如在子宮內已出現缺氧,令心室肌肉收縮不正常,出現心臟衰竭,但十分罕見。此類嬰兒在母體內即使有心跳,心跳頻率可能與正常有分別,但若心跳頻率差異不明顯,婦產科醫生產檢時未必能察覺。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補充,單靠一般產檢難發現胎兒異常的心跳,產婦必須接駁儀器長時間監察胎兒心跳情況最少半小時,才能找到胎兒其中一段異常心跳,從而發現心臟有問題。他認為,要在產前發現較細微的心臟問題相當困難。
今年截至九月底,衞生署共接獲五宗私院呈報的嚴重醫療事故,包括一宗手術後遺留物件在病人體內;一名病人在手術後四十八小時死亡;一名病人非預期死亡;及兩名足月嬰兒出生七天內非預期死亡,其中一宗是黃先生夫婦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