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雋永:體育普及化基礎
康文署轄下場地管理不善,多年來淪為炒家生財工具,尤其一些熱門運動的場地如足球場,更長期被炒家霸佔,要租場惟有乖乖買黃牛場紙,可說無本生利。市民投訴多年,申訴專員公署更多次批評康文署訂場安排漏洞多多,但相關部門一直無動於衷,究竟是不能還是不為?
近日康文署終於有所作為,訂出十招打擊炒場問題,包括縮短訂場期限、限制訂場節數、訂場者需以身份證登記,並即時繳費、取消部分場地的執雞安排、加重不取場及濫用場地的罰則等。以上措施能否奏效,還看該署的執行能力,但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炒家仍可鑽空子。
熱門場地出現炒場情況,歸根究柢是供求問題。一些冷門運動場地使用率低,但足球場、籃球場卻供不應求,政府在社區內覓地興建合規格場館更是難過登天。筆者建議引入「社區共享」概念,香港多家大學、政府津助中小學的體育場地,在晚上及假日均閒置,何不撥出部分時段開放公眾使用?既可服務社區,亦可減少興建場地費用,節省資源。雖然當中涉及不少技術問題,例如學校保安、人手安排、由哪個部門統一處理等,但全是小枝節,關鍵是獲政府資助、撥地及正在使用公帑的大、中、小學:他們認為學校是「私人場所」還是「社區設施」?能否資源共享,只是一念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