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自爆假學歷

僅得中三程度的二十三歲男子,為了獲得月薪逾萬元的機場保安工作,在應徵時虛報有中五程度,將學歷「升呢」以符合入職條件,並交出向民政事務總署發假誓取得的中五學歷證明書,結果成功受聘。惟工作半年後他離職時,卻向公司自爆因只得中三程度欲繼續進修,因而被揭發虛報,惹上官非。被告昨於荃灣法院認罪,獲准保釋至十一月十二日以待法庭索取感化等報告始判刑。

被告張煒南,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控罪指他在今年三月十四日於大嶼山赤鱲角機場保安公司的招聘室內,訛稱自己有中五教育程度,從而獲得上述公司以一萬二千二百三十元僱用。

案情指被告早於○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向民政事務總署發假誓,以取得有中五學歷的證明。事發時,被告利用該假宣誓證明書應徵要有中五學歷的機場保安員。被告今年三月二十六日受聘,到九月十七日辭職,公司職員了解被告離職理由時,被告表示因只有中三學歷希望繼續進修,因而自爆虛報學歷,職員得悉後報警。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初犯,與父母及哥哥同住,他是家庭經濟支柱,因欲應徵薪金較高工作才犯案。

案件編號︰TWCC 27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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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煒南承認應徵機場保安一職時虛報學歷。